為鼓勵台中市民眾進行老宅外牆及外部環境整建維護,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年編列1000萬預算,補助都市更新案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今年「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分2梯次受理,第1梯次自即日起至6月30日止;第2梯次自7月1日至9月30日止,各梯次受理期間如補助預算經核准用罄,將公告停止受理,因補助經費有限,呼籲市民即早申請。
都發局表示,台中市許多老舊建築透過整建維護即可延長房屋壽命,並創造經濟價值,進而美化市容、活絡社區。為提升城市競爭力及促進地方發展,市府除每年受理民眾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都更整維補助款外,自103年起,每年皆由台中市都發基金下編列「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預算,獲民眾踴躍回響,歡迎有需求的民眾踴躍提出申請。
都發局指出,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對象,包含公寓大廈管理委會、都市更新團體或機構,受理補助的合法建築物為位於台中市都市計畫住宅區、商業區範圍內且屋齡達20年以上者,且申請型態連棟透天或獨棟透天式建築物需接續達5棟以上;3層樓以上雙併式建築物需2棟以上;6層樓以上則可整幢建築物獨立申請。但如合法建築物位於台中市已劃定的優先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者,則可不受前述建築物型態的限制。
都發局說明,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項目,包含建築物立面修繕工程(立面材質更換、空調與外部管線整理、廣告招牌及鐵窗拆除等);騎樓整平或門廊修繕、無遮簷人行道、社區道路植栽綠美化、舖面、街道家具修繕;維護公共安全必要的公用設備修繕及更新;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昇降機設備;提高建物耐震能力、其他經台中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並經都發局核定者等。相關資訊可至都發局網站(http://www.ud.taichung.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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