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香港政府明(8)日將把條例草案刊憲(正式公告),並提交香港立法會審議。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根據《議事規則》決定明天上午11時召開立法會會議,首讀及二讀23條草案。23條法案委員會同日下午加開兩節共4小時會議審議,中途只有10分鐘休息。
港府昨(6)日公布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結果文件,稱會參考合適的建議並採納於條例草案之大,包括4項針對罪行的建議包含考慮如果國安罪行涉及勾結境外勢力,應屬罪加一等;考慮就國家秘密相關罪行加入與公眾利益免責辯護;考慮就保護國家秘密,公務人員或政府承辦商若憑藉身分管有或控制沒有合法權限的資料,並披露即屬犯罪;考慮間諜活動罪涵蓋至使用無人機等無人工具,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接近、查察、越過、進入或出現於毗鄰禁地。
港府宣稱,現今地緣政治更複雜多變,「國家安全風險無日無之,手法層出不窮,威脅可突如其來」,特區政府必須「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盡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受威脅的風險便少一日。
李家超聲稱:「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維護,讓香港能夠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