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翁曉玲昨(11)日拋出應訂定《監察委員行為法》來管理監委職權行使。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回應,目前已經有自律規範,且也不了解該如何定義「不適合的監委」。
有關翁曉玲的提案,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認為,唯有翁曉玲才能超越翁曉玲,驚世立委再次語不驚人死不休,憲法權力分立非常清楚,立法院再大,也只能監督行政部門施政,五院間應該彼此尊重,痛批「當不分區立委已經不過癮,現在要當『不分院立委』?」
吳思瑤指出,在憲法機關中,五院之間應彼此尊重,認為超越《憲法》的立委,國民黨應當好好自我管束,也奉勸翁這種低劣的國會問政品質,如果要管,先把《立法委員行為法》好好修一修,而不是管到隔壁監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