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起火一直是消防難題,根據國際救援團體資料顯示,撲滅電動車火勢的水量,需要動用15萬公升的水,換言之,電動車火警大約需要燃油車火警的40倍水量,消防署於今(11)日針對電動車部分提出修正辦法,要求未來室內停車空間得選設自動灑水設備,然而副署長簡萬瑤接受訪問坦承,這只是為了防止火勢擴大,爭取救災時間,「電動車的火災仍是全球的難題」。
消防署新聞稿指出,內政部於今(11)日部務會報通過「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修正草案,為使汽車修理廠、室內停車空間及昇降機械式停車場等室內場所,發生火災時,能有效降低火災擴大延燒風險,除原訂得選設水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等滅火設備外,新增得選設自動撒水設備,以因應如發生電動車火災時,第一時間即可偵測自動撒水降溫侷限火勢,更周延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也考量惰性氣體及鹵化烴等潔淨藥劑滅火設備,能有效降低防護空間裡的氧氣濃度、阻斷燃燒連鎖反應等滅火性能,目前國內設計與技術純熟,已普遍設置於電信機房等場所,但現行使用須經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審議,耗時較長。
簡萬瑤對此也坦承,面對電動車的鋰電池著火問題,仍是國際共同的難題,修辦法僅能防止災損擴大,並表示目前有其他縣市嘗試透過車底灌水,提升降溫、滅火的效率。他也進一步說明,目前有擬採購防火毯,但如何確保操作者不受到二度傷害,還在與專家學者集思廣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