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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立院三讀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案 電子文件可線上簽署

立院會院今(30)日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案,賦予電子簽章法律效力,未來民眾與政府、銀行往來時,透過電子文件可快速完成線上簽署。

「電子簽章法」修正案明定,「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的一種類型,而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符合規定者,在功能上等同於實體文件及簽章,賦予電子簽章具實體簽章同等法律效力。

另外,數位部所推動的電子簽章,至今仍有26個中央部會尚未使用,而三讀條文明定,中央、地方各級行政機關排除適用的落日條款期限縮短為1年、並僅得展延1次,展延期間2年為限,以消弭數位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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