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28)日挑夜燈續審「國會擴權法案」,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立院今天除了三讀通過「國會擴權法案」,刑法也增訂國會藐視罪,明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而藍委在三讀後,拿出「火鶴花」,象徵浴火重生。
立院今(28)日挑夜燈續審「國會擴權法案」,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立院今天除了三讀通過「國會擴權法案」,刑法也增訂國會藐視罪,明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而藍委在三讀後,拿出「火鶴花」,象徵浴火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