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游顥等37位藍委提提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若修法修通過,可望幫救國團解套,不再被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綠營在今(14)日院會針對該案提出退回程序委員會但失敗告終,最終交付委員會審查。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致其資產全數凍結,轄下所有業務、活動、動支皆須詳細說明,公益勸募捐款弱勢團體、甚或活動參加人員及執行任何業務亦須經過審核同意。該團現有財產中,如金山青年活動
中心等共 61 筆土地、建物及現金新臺幣 16 億 3,507 萬多元,黨產會均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全部移轉國有。
藍委痛批,此舉已嚴重侵害公益性社團法人之自主運作暨正常發展,實違法治國原則,並損害財產權甚深。救國團由教育部輔導,轉型為民間團體,並在人民團體組織法公布後,救國團登記為第一個社團法人。因此提出修法,增訂附隨組織但書,可以溯及既往,擬為救國團解套。
綠營在今日院會針對該案提出退回程序委員會但失敗告終,最終交付委員會審查。若修法修通過,可望幫救國團解套,不再被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其資金與土地也將解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