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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暫時處分未生效即邀賴清德赴立院 黨政人士:賴若拒赴將觸犯藐視國會

記者游騰傑/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今(24)日宣布針對國會擴權法案,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倘若國民黨在暫時處分未生效之前,即邀請賴清德赴立院國情報告。黨政人士表示,賴清德若將不去立院,會有藐視國會。

攸關總統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一事,賴清德今日表示對國會擴權法案有憲政疑慮,因此將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也表態將等釋憲結果出來,再做是否赴立院的決定。

如果國民黨在聲請釋憲、暫時處分之前,邀請賴清德赴立院報告,而賴清德拒赴立院,是否會有相關罰則?

黨政人士表示,賴清德如果拒絕國情報告的話,雖然憲法沒有規定義務,但藍白還是有可能聯手硬送院會決議「藐視國會」,但是也進一步解釋,總統具有刑事豁免權。

黨政人士也進一步分析,但是若發生的話,也需要看後續憲法法庭的宣判,如宣判「國會擴權法案」違憲的話,可能就不存在藐視國會罪的疑慮。

根據修正條例為,總統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於就職2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1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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