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騰傑/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今(10)日針對國會擴權釋憲案進行準備程序庭,大法官尤伯祥直接向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提問,若總統賴清德拒絕國情報告的立法院回應,「在憲法法庭作出判決前,若總統拒絕立法院邀請,請問立法院會如何回應?」黃國昌表示,「總統不來,立法院也無法強制,什麼事也不能做」。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則指出,行政機關經常將資料塗黑,使立法院無法獲得最真實、完整的資訊,顯示立法院儘管身為國家最高代議機關,但長期成效不彰,導致行政立法失衡。「一個無法監督政府的代議機關,這不就是獨裁政體嗎?」
吳宗憲還強調,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行政院覆議不通過後,應即接受該決議,因此不得聲請釋憲。他表示,接受決議是行政院的義務,如果還能聲請釋憲,則覆議制度形同虛設。辯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林石猛亦補充,若憲法法庭受理這類聲請,就是「違憲的釋憲」。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則陳述意見,指出憲法法庭在有急迫必要性且無其他手段可防免時,得為暫時處分之裁定。她強調,國會職權法案通過後,不會有人民憲法所保障之權利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
翁曉玲解釋,即使人民因國會職權法案受到罰鍰或刑罰,仍可通過司法救濟來維權,因此不構成急迫重大損害。至於總統和行政院長,則可通過政治手段進行對抗和協商,這些都是在急迫重大損害時的自我救濟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