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騰傑/台北報導
國會擴權法案的釋憲辯論將於明日(6)日在憲法法庭展開。立法院聲明異議,不服法務部作為釋憲案的相對機關,請求撤銷法務部作為相關機關之決定,憲法法庭今(5)日駁回立法院的異議。
立法院主張,法務部為行政院下屬機關,難以提出與行政院立場相悖的法律見解,因此要求撤銷法務部作為相關機關的決定。憲法法庭裁定指出,法務部為刑法主管機關,且釋憲案涉及刑法第141條之1的規定,因此依憲法訴訟法的規定,法務部應作為相對機關,立法院的異議不符合法律規定,應予駁回。
針對媒體報導中指稱憲法法庭增加特定政黨訴訟成員、破壞訴訟公平的言論,憲法法庭澄清,這屬於對法令的誤解。憲法法庭強調,審理案件的過程需嚴守秘密,依《憲法訴訟法》第44條規定,裁判草案及其相關文件不得公開閱覽。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聲請司法院長許宗力及大法官許志雄迴避審案的請求,憲法法庭僅公告駁回裁定,未公告聲請迴避的內容。翁曉玲質疑大法官在處理書狀時「裁判兼球員」,並指出其書狀超過20頁部分被「截斷」。憲法法庭回應,《憲法》訴訟書狀需符合相關規定並受頁數限制,書狀超過20頁的部分需修正。
憲法法庭強調,所有書狀需符合頁數限制規定,並已在網站公開符合規定的書狀,超過頁數限制的書狀則先公開前20頁,並通知具狀人修正頁數。
憲法法庭指出,大法官應超脫黨派,獨立審判,並強調依據《憲法訴訟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案,未有任何偏袒特定當事人的情形。憲法法庭表示,虛心接受社會各界公評,但期盼各界能尊重大法官獨立的審判空間,任何惡意詆毀、醜化大法官或刻意曲解法令之言論,只會激化社會對立,無助於釐清與解決重大憲政爭議,且嚴重傷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