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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籲專欄作家知所分寸 學者:難不回應官員批評

(中央社記者陳鎧妤16日電)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不點名批評有媒體專欄作家文章抹黑港府後,明報昨天致函專欄作家提醒評論要「知所分寸」,引起爭議。學者分析,在當今香港政治氣候及新聞環境,媒體不可以不理會官員的批評。

明報總編輯劉頌陽15日致函時代版專欄作家,提到明報要在新時代的香港發揮第四權角色,任重道遠,「必須倍加慎重」。

信中又表示,「懇請各位幫我們一把,今後下筆時務必再多一分謹慎,評論要基於準確的事實,知法守法、知所分寸,否則難保說不定哪天危機會降臨」。

外界一般估計,明報此舉是回應鄧炳強9日不直接點名批評。他當時稱,有媒體副刊的已離港專欄作家文章「以偏概全」及抹黑特區政府;媒體只在專欄旁邊提示作品無意圖煽動,並不能免除編輯須確保刊物公平、客觀、不偏不倚的責任。

明報昨天致函專欄作家的做法引起爭議。曾是明報專欄作家的資深媒體人區家麟今天在其臉書發文,表示不要責怪明報總編輯,「他是負責坐監的一位;他也要顧及幾十年的招牌、幾百人的生計。」

區家麟說,「不過,如果這樣能避開危機,其實只是步入另一種危機」。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今天也在其臉書發文,表示「傳播媒體是社會公器,就算處境有多困難,都要有一點報格。」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峰今天向中央社表示,站在傳統新聞自主的立場,理論上明報可以不用理會官員的批評,按本身堅守傳媒道德的方式繼續辦報,專欄作者繼續按事實作出評論,但實際上事件涉及對政治形勢的判斷。

他表示,外界難有足夠資訊來判斷明報昨天的舉措,「因為你不知明報實際上面對什麼壓力、高層有沒有收到其他訊號」。

李立峰表示,從明報向專欄作家發信來看,是一個象徵式的動作回應官方批評,表示盡了責任與作家溝通,「在今時今日的香港政治氣候及新聞環境中,似乎難以避免地,媒體機構不可以不理會官員的批評。」

他表示,官員已經說明,就算媒體刊登「免責聲明」也不可以免責,之後要看明報的做法,如盡量保障專欄作家的寫作空間,或在實際運作上會有所改變,如收緊評論空間,甚至更換作家等。

明報最近一次被港府批評,是副刊專欄刊登香港大學前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的文章,題為「追溯效力」,評論有關基本法23條立法中修訂在囚人士提早獲釋的規定。港府曾發聲明指評論失實和誤導,予以譴責。

明報2022年起在副刊專欄的底部,備註「本網發表的作品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的聲明。(編輯:楊昇儒)11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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