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3日電)韓國曾發生電動車電池爆炸釀大樓火災。台北市長蔣萬安說,北市電動車及充電樁數量多且充電樁都在室內,應由公而私,要求公有停車場全面設滅火毯且規劃充電上限等措施。
蔣萬安今天出席維護公共安全督導會報,聆聽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等局處針對電動車及鋰電池安全管理報告。消防局統計,北市從民國108年至今年7月,因鋰電池造成火災,電動車37件、電子產品等112件。
消防局報告提到,韓國8月曾發生大樓地下室停車場的電動車火災,當時車輛未充電但忽然冒濃煙,加上消防設備疑未動作,約百餘輛汽車燒毀,當地政府事後要求公用停車場電動車充電限制在80%以下等措施。
報告指出,新北市政府為預防電動車起火意外,規劃今年底前在全市公有停車場普設滅火毯,及充電樁建置24小時一鍵通按鈕等,盼有利火災初期應變及加強通報。
報告提及,針對電動車及停車空間規範涉中央相關單位,北市府包含停車管理工程處、產業發展局、建築管理工程處、消防局等局處。
消防局長莫懷祖表示,針對防範電動車及鋰電池火災,應讓使用者及消費者了解使用時安全事項,並提出如設滅火毯等策略。府外委員建議可參考韓國做法及先從北市府轄管公有停車場做起。
蔣萬安聽完各局處意見後指出,北市電動車及充電樁數量多,很多充電樁設在室內停車場,國內外很多建議要設滅火毯,北市應先由公而私,市府各單位局處轄管室內停車場要全面設置滅火毯。
他說,可參考韓國做法,北市府轄管公有停車場是否限制充電上限80%進行研議可行性,並建置熱顯像儀監控設備事先檢測溫度,若溫度達一定標準後,可透過灑水系統及通報,且應先選定停車場加裝當示範場域。
蔣萬安要求跨局處對於鋰電池及充電樁做更細部討論研究,並持續搜集國外資訊,因應發生鋰電池火災時緊急應變,讓各局處分工更明確。
此外,應建議中央相關轄管單位,包含規範採購鋰電池電動車標準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興建充電樁等規定,盼有明確一致性標準。(編輯:李錫璋)11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