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3日電)中國本月起實施「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分析指出,地方政府還是會提供招商政策優惠,但不會獨厚某家企業;且未來會更多以設立產業投資基金來支持企業,取代稅收返還等方式。
中國新聞週刊今天報導指出,1日起實施的「公平競爭審查條例」,明令禁止實施返還土地出讓金、稅收給企業的傳統優惠手段,被視為招商引資的一道分水嶺。
事實上,中央政府早已想規範地方的招商引資政策,上一輪密集政策清理發生在2014年至2015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底召開會議,當中強調要防止「內捲式惡性競爭」。對中央政府來說,地方為爭奪企業祭出的各種優惠措施早已亂象叢生。
報導引述中建政研研究院副院長吳智勇說,中國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在產業布局上與東部地區差異較大,大量產業仍處於產業鏈中低端,而爭奪中低端產業的利器無非就是「三低」,即低人力成本、低土地成本、低環境成本,因此對中西部地區政府而言,構築「政策窪地」(較其他地區更多的政策支持)的作法屢試不爽。
他說,這就產生了一批「候鳥遷徙式企業」,享受完一地的優惠政策後就搬遷,「甚至在一個市的不同區域間搬遷」。
此外,有些地方「一企一策」、「一事一議」,不夠透明。還有的地方政府與企業簽訂的稅收返還協議長達8年以上,時間過長產業已經迭代,政府的補貼形同讓一些產能已經過剩或跟不上社會需求的企業繼續苟延殘喘。
在這次「公平競爭審查條例」頒布之前,北京、上海、江蘇等省級政府先發布人民幣百億級甚至千億級產業投資基金,這些政府出資設立的母基金希望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積體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慧等熱門產業,希望以投資換取這些新興產業落地。
報導指出,這樣的「基金招商」將成為未來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一個重要選項。同時,當一味降低企業落地成本的手段不再被允許,地方政府還需要找到除成本優勢之外本地的稟賦所在。
吳智勇說,地方政府的優惠政策不可能全部禁止,但是「存在邊界」,必須合法。未來地方政府可能會改變方式,由國有企業作為產業投資主體與企業簽訂市場化協議,從而落實一些優惠政策。
有上海市浦東新區招商引資部門人士說,如果企業想要落地,只會保障承諾的政策能夠全部落實,但是這些政策一定會「一碗水端平」,不會單獨為某一家企業設計。(編輯:張淑伶/呂佳蓉)11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