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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運業者涉濫倒廢土 苗栗地檢扣押16輛砂石車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3日電)苗栗縣後龍鎮龍港段山坡地遭濫倒營建廢土,堆滿山谷,檢方偵辦後,為保全犯罪所得沒收並避免涉案清運業者持續利用犯罪工具危害環境,扣押被告經營2間公司名下16輛砂石車。

苗栗地檢署今天表示,檢察官彭郁清指揮偵辦蔡姓被告等人經營的2家通運公司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於6月25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發動搜索5處,查獲蔡姓被告等人涉嫌自桃園等建築工地收受廢棄土方後任意棄置。

苗栗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7月間曾前往後龍鎮遭傾倒處會勘,現場山坡地遭棄置大量營建剩餘土石方,原本山谷地形部分區域幾乎填平,檢方估計不法濫倒面積至少2公頃以上,數量至少3萬立方米,不法獲利估計數千萬元。

檢方傳喚蔡姓被告,發現對方仍滯留國外,陸續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吳姓、林姓2名員工獲准。

地檢署指出,經查蔡姓被告經營的2家通運公司曾多次遭查獲違反廢清法,為保全犯罪所得沒收,並避免犯嫌繼續利用犯罪工具危害環境,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此2間公司名下砂石車共16台。

苗栗地院裁准扣押後,地檢署表示,車輛暫移置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保管,後續將就案情尚未完全明朗部分,縝密蒐證,以期毋枉毋縱。

地檢署指出,不法業者若企圖以合法掩飾非法棄置廢棄物犯行,必將聯合檢、警、環境機關積極查緝,並澈底剝奪犯罪所得,以展現維護環境永續政策決心。(編輯:戴光育)11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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