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魯鋼駿苗栗縣1日電)苗栗縣員警日前在通霄鎮埔口派出所前發現1隻蘇卡達象龜,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獲報後帶回並公告認領,若原飼主未領回,5日上午10時開放民眾認養,逾2人則採抽籤方式進行。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於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1隻龜殼近40公分的蘇卡達象龜日前在通霄鎮埔口派出所前被員警發現,8月28日已刊登全國動物收容所系統公告認領。
苗栗動物保護防疫所表示,若公告7天內原飼主未領回,將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於5日上午10時開放領養,民眾可攜帶寵物籠及身分證辦理領養手續,現場若超過2人採公開抽籤。
苗栗動保防疫所表示,蘇卡達象龜會長到很大隻,成長速度也相當快,導致有些飼主在短暫飼養後便無以為繼,呼籲領養者先思考能否準備足夠空間,再判斷是否領養,並切實履行飼養責任,「懂牠再養牠,終養不棄養」。(編輯:李淑華)11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