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14日電)彰化縣社頭鄉李姓婦人近日接獲假冒戶政事務所人員及假檢警致電,稱李姓婦人為詐騙集團共犯,須繳提款卡當證物,警方趁李姓婦人交付後逮獲謝姓男子,依涉犯詐欺罪嫌等送辦。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李姓婦人接獲假冒戶政事務所人員致電,有人持李姓婦人證件臨櫃申請戶籍謄本要辦貸款,李姓婦人聽到後相當緊張且摸不著頭緒,電話即轉接假警察,稱李姓婦人為詐騙集團共犯,要求在電話中製作筆錄。
假警察要求李姓婦人配合檢察官監管帳戶,每天須用通訊軟體LINE回報行蹤;12日假冒檢警人員再次致電,誆稱如果要終結案件,須繳提款卡當證物。
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員警接獲民眾報案,有可疑人士在住家附近徘徊,員警前往現場發現婦人已交付提款卡給陌生男子,當場查獲謝姓男子涉犯詐欺及洗錢防制法,查扣2支手機、2張提款卡等相關證物,保住李姓婦人新台幣264萬元存款。
員林分局長吳詠傑說,民眾如果遇醫院人員、警察、檢察官或其他政府機關人員聲稱偵辦案件要求監管、保管帳戶或匯款,可撥165反詐騙專線或110諮詢。(編輯:李明宗)113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