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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拖吊 新北114年起先廣播提醒車主移車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27日電)新北議員蘇泓欽今天質詢,民眾違停理當要被開罰單,但拖吊是嚴重懲罰,還要前往取車、付拖吊費等,影響送貨員生計,希望先廣播讓車主移車。交通局長鍾鳴時說,預計明年實施。

新北市議會今天下午續審112年度新北市總決算。蘇泓欽質詢,民眾開車違停、違規理當要受罰單處罰,但針對拖吊部分,希望能先廣播,因為既然拖吊目的是要把車子移走,那車主移走或拖吊車移走並無差別。

蘇泓欽說,車子被拖吊對車主是很嚴重處罰,尤其對於送貨員來說,面對整條路都紅線、送完貨出來車子就不見了,還要繳違停罰單、坐計程車去領車、再繳拖吊費,至少也要新台幣2000多元,送貨員一天薪水就沒了。

蘇泓欽認為,既然拖吊用意是車子擋路、要移走,「誰移走有關係嗎」,稍微廣播後等1、2分鐘,讓車主出來移車就好,至於違規停車罰單還是照開。

交通局長鍾鳴時答詢,以前實施過,但民眾嫌廣播太吵,目前交通局已要求未來要參加投標的拖吊業者車輛須具備基本擴音設備,至於在什麼地區、環境、以多大聲量勸導,交通局後續在實際執行時,會要求廠商落實。

鍾鳴時說,這次公告期會需要較長時間,預計明年實施。

鍾鳴時告訴中央社記者,針對如何實施、讓民眾有勸導的緩衝時間,交通局會再跟警察局進一步探討細節,再進行預告。(編輯:張銘坤)1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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