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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台東航警清槍走火自傷 未先卸彈匣釀禍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5日電)航警局台北分局台東分駐所曹姓員警保養槍枝不慎走火傷右小拇指,航警局初步調查,曹員違反規定,在所內而不是在槍械室清槍,且未先卸下彈匣。

今天上午台東豐年機場航警局台東分駐所內傳出槍響,導致57歲曹姓員警右小姆指骨折,右無名指擦傷。

航警局發布調查結果表示,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台東分駐所曹姓警員是分駐所裝備業務前承辦人,今日上午8時許違反規定逕於所內指導新任裝備承辦人槍枝保養重點,未依規定於槍械室清槍,且未注意彈匣尚未卸下,導致槍枝走火,子彈擊中曹員右手小指,造成小指第2節粉碎性骨折,所幸無釀成更大傷害。

航警局表示,曹員行為違反內政部警政署後勤業務要則及相關作業程序,台北分局將於調查後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議處,同時追究單位主管監督不周責任,並持續加強教育訓練,提醒領用槍械應遵守標準作業程序,以防止類似情況發生。(編輯:謝雅竹)113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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