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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核發救助金 淹水未達50公分每戶可領5000元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6日電)新北市政府表示,在市長侯友宜指示救災採從寬、從速、從簡原則,淹水深度未達50公分受災戶,也可領新台幣5000元救助金;災害發生地區公所將主動為災民勘災造冊並核發救助金。

侯友宜今天上午陪同總統賴清德到金山、萬里勘災,他接受媒體聯訪時針對淹水深度核發救助金問題表示,已指示對災民淹到什麼程度,用從優、從寬、從速原則,主動關心並幫受災戶申請救助。

社會局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颱風山陀兒帶來超大豪雨,造成淡水、三芝、石門、金山、萬里、瑞芳、貢寮等地區多處房屋淹水、受損或遭土石流侵襲。

社會局表示,依「新北市政府災害救助金核發要點」規定,淹水深度達50公分以上,未達100公分者,每戶發給1萬元;淹水達100公分以上者,發給2萬元。

如因土石流入侵,泥沙堆積高度自室內樓地板起算達30公分或覆蓋面積達二分之一以上,每戶發給2萬元。

社會局表示,在侯友宜指示救災採從寬、從速、從簡原則辦理,淹水深度未達50公分受災戶,也可獲補助每戶5000元救助金;住屋淹水或土石流的救助金,由災害發生地區公所主動為災民勘災造冊並核發救助金,以幫助災民安心重建家園,避免為申請補助而奔波。

社會局提醒,住屋淹水救助、住屋土石流救助及安遷救助金「三擇一」,民眾可擇優申請。(編輯:方沛清)11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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