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吉隆坡16日專電)4名台灣人赴大馬表演沒有工作簽證被捕,其中一名接獲報平安電話的凌姓家屬說,不了解劇團有無申請工作簽證,但母親沒有拿演出費,尤其,當時參與九皇爺聖誕,是以義演方式還願。
根據檳城移民局社群媒體平台臉書貼文,移民單位接獲檢舉稱外國公民在北海(Butterworth)一帶廟宇表演,但查扣護照顯示,他們僅有觀光簽證,沒有獲准的工作簽證,涉案者有4名台灣人與2名新加坡人。這6人10日晚間遭查扣,當時正身著戲服登台。
這起台灣人未持工作簽證赴大馬表演被移民局查扣事件,引發大馬檳城與台灣劇團業者高度關注,負責檳城旅遊及創意經濟的行政議員(Executive Councillor )黃漢偉(Wong Hon Wai)重申,表演單位邀外國人演出或工作,應申請簽證,各國移民局都有法律規定。
記者今天透過大馬本地劇團業者取得與其熟識的家屬聯繫方式。凌姓家屬告訴中央社記者,他人在台灣,當獲悉母親表演時被移民局官員帶走,心急如焚,除緊張之外,什麼事情也不能做,只能拜託大馬當地朋友或劇團幫忙注意所有情況,了解後續如何處理。
他指出,目前只能焦急等待,幸好家屬14日接獲母親從拘留營中的報平安電話,心中的大石才落地,通話過程中一直關心母親身體情況,因為母親有高血壓與心臟衰竭,每天都要吃兩次藥控制。
凌姓家屬受訪說,他雖請託將藥物送進拘留營,但母親說「從頭到尾都沒有拿到藥物」。
由於整個通話過程只有2到3分鐘,凌姓家屬通話時不停地關心母親的身體健康狀況,沒有多詢問拘留營裡環境待遇?多少人住一間?僅說無法適應伙食。
凌姓家屬研判,如果他有接獲被關押的母親電話,代表其他在拘留營的台灣人也接到報平安電話。
對於記者詢及表演工作簽證一事,凌姓家屬說,馬來西亞和台灣、新加坡等地都有文化交流,也有很多團體會去大馬表演,工作簽證通常是邀請單位詢問處理,他的母親並不了解對方有無申請工作簽證。
他認為,母親在大馬也有認識的朋友,這次赴大馬一方面去旅遊,也由於碰到大馬民俗九皇爺聖誕,「我媽媽就是想要還願,我媽媽等於說是去義演」,並沒有拿任何演出酬勞。
另外,凌姓家屬說,劇團業者稱這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很多事情也不懂,只能四處奔波處理,了解是否罰款或其它處分,但不論如何,希望趕快釋放回到台灣。
外國人進入馬來西亞必須從事與入境目相符的行為,如以觀光名義入境,就不能經商或業務洽談,外國藝人在大馬登台演出,需獲申請核准,移民機關近年來不斷嚴查非法移民案件,警方多次呼籲莫以身試法。(編輯:韋樞)1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