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5日電)最高檢察署今天表示,今年已註銷200名判刑確定外逃人犯的護照,並與領事局介接「護照資料查詢系統」能精準掌握外逃人犯的護照狀態,讓其無法逍遙海外,落實公平刑罰執行。
最高檢察署新聞稿指出,有罪判決確定通緝犯持用台灣的護照逃亡海外居留,並在當地從事犯罪,造成治安疑慮,已影響台灣司法威信及國際形象。
新聞稿表示,為緝捕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今年召開「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研商會議,邀集相關單位研商作為。
為確保偵審結果、落實刑罰執行,新聞稿指出,決議判決確定人犯符合「時、刑、案、逃」4項審查標準,由執行案件的檢察機關函請外交部領事局廢止並註銷人犯護照,使外逃人犯無法於境外持有台灣的護照逍遙法外。
根據最高檢察署統計,今年已清查200名法院判處重刑(有期徒刑3年以上)確定的外逃通緝犯,並函請領事局依法廢止並註銷其護照,包括涉證券交易法等案而棄保潛逃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人在內。
此外,最高檢察署指出,以往各檢察機關須先發函領事局逐案查調資料,待領事局公文回復後,才能確認受刑人的護照狀態。
最高檢察署表示,領事局與法務部建議介接國人護照核發及註銷資料,簡化雙方行政流程,加速外逃通緝犯護照狀況的查詢,經最高檢察署協助建置「護照資料查詢系統」介接資料,已於8月間建置完成並試運行。
「護照資料查詢系統」建置後,最高檢察署指出,檢察機關能隨時準確掌握重刑犯護照狀態,即時依法通知領事局廢止並註銷其護照或為其他適當處置,使其無法持用台灣合法護照流竄境外,以落實刑罰執行,確保司法威信。(編輯:戴光育)11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