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30日電)為防止建商養地,央行先前祭出規定,建商申請購地貸款限期18個月內必須動工興建。金管會銀行局今天公告,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辦理購地貸款展期案違反央行規定,對此開罰新台幣3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今天公布,有限責任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辦理購地貸款展期案,對逾1年仍未動工興建者,未於調整期內收回原貸餘額超過規定差額部分及未動工保留款,違反「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
銀行局表示,針對新竹一信違規事項,依信用合作社法規定開罰3萬元。
今天有立委披露,公股行庫貸款給建商買地,但建商超過1年半期限未動工的貸款部位合計逾2000億元。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金管會身為金融監理機關,金檢時會將央行規範納入檢查範圍,檢視銀行是否落實執行央行規定。
彭金隆進一步指出,若金管會金檢查到建商向銀行貸款買地卻逾期未動工,會請銀行改善,例如調整貸款條件等,若建商後續資金用途和原來借款目的不符,銀行也必須作後續處理。(編輯:林家嫻)11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