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4日電)新北原住民議員宋雨蓁今天率眾到議會旁聽及陳情,希望昔日接受安置的族人能在國宅續住,晚年不要流離失所;市長侯友宜表示,能同理心看待,將爭取中央經費興建原民專屬社宅。
新北市議會今天進行市政總質詢,無黨籍議員宋雨蓁 Nikar.Falong關注原住民族居住議題,她帶領族人到議會旁聽,還遞交陳情書給侯友宜。
她表示,台北縣政府時期曾訂定「三峽隆恩埔段原住民短期安置所出租國宅政策案」,預計安置包含溪洲部落拆遷戶42戶,合計150戶,原以為配合政府拆遷換得永久安置,但新北市政府2016年修訂原住民出租住宅管理要點後,使得族人在步入中老年後,又要再一次面臨流離失所的困境。
她表示,因為月收入超過新台幣3萬2800元或曾繼承長輩超過650萬元不動產,都會被趕出國宅,希望侯友宜能實現「安居樂業」政見,更寬容方式對待族人。市府應秉持當年對族人的安置承諾,以及落實住宅法與原住民基本法,儘快興建原民專屬社宅。
她表示,先前規劃原民專屬社宅在樹林南園段興建,後來又改柑園段,最後沒有下文,最近又傳出在淡水望高樓段583-2號等地段區域。
侯友宜表示,鼓勵原住民居住社宅,大家以同理心來共同面對問題,因為望高樓段基地不大且狹長,不好蓋社宅,但附近另有國有地,會責成城鄉局和國土署協調,看怎麼整合兩塊地蓋社宅。另外,也會持續爭取南園段興建原民專屬社宅,也希望中央能多幫忙。
原民局表示,新店區中正、三峽區隆恩埔原民社宅長年來提供原住民族人承租,迄今仍有109戶候租戶正在等待,為落實居住正義,每2年依規定針對承租戶辦理續租資格審查,確保住宅資源合理分配。
原民局表示,此次審查無法續租的拆遷戶共7戶,分別是新店6戶、三峽1戶,原因為不符合原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中財稅所得限制規定,也就是於北北基桃4縣市持有自有住宅,或每人月所得已逾新北市最低生活費2倍(3萬2800元)。
對於拆遷戶希望市府遵守承諾給予其長久居住地點之訴求,原民局回應,在調閱歷史資料檔案過程中,並未發現承諾永久居住的紀錄。(編輯:李錫璋)113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