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藝人黃子佼涉購買未成年女子性影像,被檢方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再遭查獲持有其他影像追加併案。台北地院今天判黃子佼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黃子佼自民國103年2月12日起加入「創意私房」(或名「小圈子」)網路論壇成為會員,購買未成年女子性影像觀覽,並自112年2月起,以行動硬碟儲存未成年女子性影像。
檢方偵辦黃子佼被控強制猥褻等案時,搜索查扣硬碟查出其中7名女子未成年,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檢警持續清查性影像被害人身分,再查出未成年被害人41人,移送法院併案審理。法院開庭期間,檢方求刑7月至9月。(編輯:謝雅竹)113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