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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眾怒!韓在野6黨正式提交「尹錫悅彈劾案」 最快12/6表決

南韓總統尹錫悅3日「夜襲」閃電式頒布戒嚴令,讓全國上下陷入一片混亂,也引發眾怒。南韓6個在野政黨已於4日下午向國會提交彈劾訴追案,最快6日就能進行投票表決。

據《韓聯社》最新消息,包括李在明擔任黨魁的共同民主黨、祖國革新黨、改革新黨、進步黨、基本所得黨、社會民主黨等共六個在野黨,已於南韓時間下午2點40分左右,向國會正式提交「尹錫悅總統彈劾訴追案」,預計5日進行報告,6至7日之間進行表決。

報導指出,至今為止,南韓總統府對於尹錫悅宣佈戒嚴的背景原因未作公開解釋。尹錫悅在電視講話中指出,此次決定的原因之一是「反國家行為」——主要指的是在野黨持續提出的彈劾案和削減國家預算。他表示,反對黨屢次彈劾政府官員和檢察官,強行通過預算案,「破壞了國家功能」。

有陸媒指出,這場突襲戒嚴宛如44年後的「首爾之冬」。據《新華社》報導,這是南韓40多年來首次實施戒嚴。1979年10月26日,時任總統朴正熙遭暗殺,代總統崔圭夏宣佈次日淩晨開始戒嚴,以免北韓趁機「南侵」。12月12日,全斗煥發動軍事政變。次年5月17日,全斗煥宣佈擴大戒嚴,製造「光州事件」。

而在1981年,南韓《國會法》修訂後,戒嚴令的發佈不再由總統一手把持。總統必須通過國務會議程式,並在宣佈戒嚴令後立即通知國會。根據南韓憲法第77條第5項規定,如果國會過半數議員同意要求解除戒嚴,總統必須解除戒嚴。即使總統尹錫悅拒絕解除戒嚴,一旦解除戒嚴的決議案通過,戒嚴軍等的行動就會失去合法性。

韓國京畿道知事金東兗表示,「尹錫悅的『兩小時政變』把國家推向了懸崖」。共同民主黨等反對黨已提出,應對尹錫悅的戒嚴宣言適用「叛國罪」。

根據南韓憲法第60條規定,總統只有在犯下叛亂或叛國罪的情況下,才可能受到刑事起訴。叛國罪的刑罰可能是死刑、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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