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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生育津貼加碼 第2名新生兒調升至3萬元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6日電)屏東縣為鼓勵縣民提高生養意願,去年發放生育津貼每名新生兒新台幣2萬元。縣長周春米今天宣布,明年1月1日起再加碼,第2名以上新生兒生育津貼調升為3萬元,減輕家庭負擔。

屏東縣政府今天舉行「加碼好孕 幸福All in屏東」生育津貼發放記者會。周春米會中指出,屏東民國111年出生人數為3749人,去年起發放生育津貼每名新生兒新台幣2萬元,全縣出生人數為4260人,較民國111年增加511名新生兒;今年截至11月底出生人數也比民國112年同期增加148人,連續2年出生人口數呈現正成長,可見民眾支持與肯定屏東縣的友善育兒政策。

周春米表示,明年起第2名新生兒再加碼1萬元,等於第2名以後的新生兒可領3萬元生育津貼。

周春米說,屏東安心育兒手冊跨局處整合屏東育兒福利與衛教資訊,讓爸媽一書在手、優雅育兒,內容豐富包括每人80小時到宅母嬰照護月嫂服務、提供價值6000元的孕婦產檢交通補助車券等,未來將持續建置更完善的托育托幼等,減輕育兒家庭負擔。

已經懷上第3胎的吳姓孕婦說,剛好可以用在月嫂到宅服務,產後可以獲得適當的休息。

民政處提及,民國112年1月1日以後出生新生兒,在屏東各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父或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屏東滿1年,且申請補助時持續設籍者,每名新生兒發給生育津貼新台幣2萬元。

民國11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第2名以上新生兒,再加碼1萬元。於新生兒出生隔天起6個月內,向申辦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的戶政事務所(辦公室)提出申請。與各鄉鎮市公所發放的生育補助並不排斥,只要符合資格,皆可同時申請。(編輯:李淑華)1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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