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日電)媒體報導,高樓防災訓練收費過高及訓練機構為退休消防人員任要職。消防署今天對此指出,訓練機構是依法訓練服勤人員,各種訓練機構皆可申請登錄辦理,絕無圖利情事。
周刊王報導指出,高層建築物依規定須設「防災中心」,並配置一名獲專業訓練的服勤人員,以往這名服勤人員都由各縣市消防局訓練、授證,只需繳交證書工本費新台幣70元。今年起各縣市消防局停辦訓練,轉由專業機構接辦,這項訓練費用竟一口氣上漲百倍以上,高價課程令兼任的保全人員罵聲連連。
對此,內政部消防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等量體大場域越來越多,近年地震災害及高樓火災發生頻繁且搶救困難,造成人命傷亡及消防人員折損,且建物內機電設備、避難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維運及應變需整合與訓練。
因此,消防法於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法,新增第13條之1高層或地下建築物設置服勤人員,提升法律位階,由消防機關或登錄機構辦理訓練,提升其自主應變能力。
消防署指出,針對訓練收費過高及訓練機構為退休消防人員擔任要職的報導,予以嚴正澄清,各種訓練機構皆可申請登錄辦理訓練,絕無圖利情事。
消防署表示,去年結合地方消防局辦理服勤人員訓練,費用由消防署與消防機關共同分擔,未向受訓服勤人員收費。基於「自己財產自己保護」、使用者自行付費精神及減輕消防機關辦理訓練的業務負擔,加上已有3家登錄的專業機構辦理訓練,因此將此訓練回歸專業機構訓練機制。
關於專業機構訓練收費新台幣7200元部分,消防署指出,因服勤人員訓練除需較大場地實際操作及專業師資外,為實際操作演練需2組以上不同廠牌的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另基礎救護課程需具有多組CPR(心肺復甦術)安妮、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等教具,造成收取費用較高。
消防署表示,將邀集相關公會開會討論,朝綜合操作裝置等設備可用租借方式的方向來修正規定,在降低費用、不降低訓練品質目標下,與防火管理人、保安監督人、保安檢查員、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等專業人員訓練費用相當,降低服勤人員訓練的負擔。
消防署指出,只要符合申請登錄要件者,皆可依相關規定向消防署申請登錄,辦理服勤人員的訓練,擴大訓練量能,以量制價及便於各服勤人員就近參加訓練。
因應「2025城鎮韌性(全民防衛動員)演習」,消防署表示,持續強化「消防防災e點通APP」避難收容處所及防空避難設施查詢功能。
消防署呼籲防災整備刻不容緩,請民眾儘速下載「消防防災e點通APP」,事先查詢避難收容處所及防空避難設施等位置,熟悉避難路線與周邊環境,以提升應變能力,確保自身與家人安全。(編輯:戴光育)11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