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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游智彬須繳喪失原籍證明 移民署:個案不便說明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吳睿騏台北9日電)媒體報導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有中國和台灣身分,移民署已通知須繳「喪失原籍證明」;移民署今天晚間回應,相關個案均依法行政,涉及隱私不便說明細節。

中央社記者致電查證,游智彬僅表示「暫不回應」,明天記者會說明。

自由時報報導,移民署近日全面清查陸配及中國人士來台定居有無放棄中國戶籍,當年未繳「喪失原籍證明文件」者,須於限期內繳交,逾期將被註銷台灣身分及戶籍;報導指出,游智彬仍擁有中國和台灣兩邊身分,也在此波通知名單中。

對此,內政部移民署晚間告訴中央社記者,針對相關個案均依法行政,依行政程序法、兩岸條例及其子法等規定辦理,基於維護當事人隱私,不便說明個案細節。

移民署說,基於兩岸單一戶籍的法律規範,近期依法通知相關對象提出喪失原籍證明,對於繳附有實際困難的個案,可透過服務專線及電子信箱向移民署反映,將兼顧執行的妥當性及人道需求,提供必要協助。(編輯:蕭博文)1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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