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8日電)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員警今天處理家暴案件,擊斃持刀挾持女友的蔡姓男子。地檢署指出,開槍員警因涉嫌過失致死,新台幣3萬元交保;下週將安排死者解剖,全力釐清真相。
頭份分局表示,今天凌晨零時15分接獲報案,頭份市信義路有家庭暴力案件,立即通報線上警網前往查處,現場49歲蔡姓男子酒後疑因感情問題家暴陳姓同居女友,2人從住處一路爭吵至社區1樓停車空間。
警方指出,蔡男發現警方到場,情緒激動,手持菜刀揮舞,並勒頸挾持陳女,員警喝令放下刀械,男子不為所動,反而揪扯女友頭髮欲持刀攻擊,並再度朝警方逼近。
警方說,當時男子距離員警僅約3公尺且作勢攻擊,因情況急迫,員警顧及被害人與自身安危開2槍制止,蔡男左手掌及左胸中彈後倒地,員警即刻通知救護車送醫,仍於凌晨2時許宣告不治;至於陳女頭、臉、身上多處擦挫傷,脖子輕微割傷。
據了解,蔡姓男子與陳女相識已久,近2年才確認關係交往,頭份同居住處是由陳女購買,陳女從事水電配管製圖,蔡男目前則在待業中。
開槍擊斃蔡男的吳姓員警年約30多歲,特考班畢業,從警約2年。苗栗地檢署下午指派檢察官蘇皜翔偵辦,初步勘驗員警秘錄器等影像檔案,並會同法醫相驗死者遺體、訊問相關人等,安排於下週解剖以確認實際槍傷部位。
苗栗地檢署表示,吳姓員警涉犯過失致死罪嫌,有犯罪嫌疑,但無羈押原因,檢察官訊後諭知3萬元交保。並強調,對於員警執法行為致人死亡案件,將秉持客觀、中立原則,全力蒐集相關事證,詳盡查明釐清事實真相,絕不偏袒,不預設立場,以維護社會公義與法治價值。(編輯:方沛清)114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