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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察妨害選舉罷免 法務部:有聞必查、有案必辦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3日電)立法院今天就公務人員於選舉罷免程序如何恪守行政中立、秉持公正執法進行專報。法務部說,已責令最高檢察署督導妨害罷免查察,秉持「有聞必查、有案必辦」,不預設立場。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上午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等率所屬單位列席就「選舉罷免程序中,如何落實公務人員含政務官(人員)、司法人員、選務人員恪守行政中立,且秉持公正執法勿偏頗」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

法務部報告指出,本次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罷免程序陸續於各地展開,從提議、連署及罷免投票,為使各階段程序妥適進行,已責令最高檢察署督導台灣高等檢察署統籌妨害罷免查察工作,秉持公正執法。

報告指出,為確保本次罷免程序公正、平和,督請最高檢察署依循歷年查察妨害選舉模式,從政策面、組織面、查緝面及宣導面等4大面向加強整備,統整查察機關量能、凝聚查緝共識,嚴查所有妨害罷免不法行為。

政策面部分,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秉持「有聞必查、有案必辦」的態度,不預設任何立場,對於具體個案若涉犯罪,毋枉毋縱。

組織面則由最高檢察署統籌,建立以各地檢署為核心的查察妨害罷免團隊,結合轄區警察、調查、廉政、移民等各查察機關,隨時迅速因應。

至於查緝面部分,各地檢署與查察機關、選務機關及戶政機關建立橫向聯繫,除嚴查現階段提議、連署不法行為外,若正式進入罷免投票,也會掌握妨害罷免情資,且針對選情激烈地區、買票高風險對象及可能的選舉賭盤佈建情資。

宣導面則由公私部門協力宣導,並於符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下,適時發布新聞。

法務部指出,秉持依法行政原則,嚴守偵查不公開及正當法律程序,樹立打擊不法、維護公益的良好形象,務求貫徹「客觀公正、杜絕不法」的目標。(編輯:張銘坤)1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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