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遭免職的北市黃姓男警涉在派出所廁所裝針孔偷拍被發現後,黃男再被查獲為「創意私房」會員買未成年兒少性影像等,北檢今天偵結,依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建請加重其刑。
全案緣於,台北巿信義警分局去年11月間發布新聞稿表示,黃姓男警涉於去年7月間在派出所廁所放置針孔密錄裝置,女警發現後通報,警局立即主動立案進行調查及查扣相關證物,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由於黃男於在職期間涉嫌犯罪且惡行重大,已報請記2大過予以免職處分。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黃男,並建請法院審酌他假借公務員職務上機會犯罪,依法加重其刑1/2。
檢方起訴書指出,黃男在民國107年10月19日至113年7月3日間,擔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派出所的警員,他在113年7月間數度及不定時將其所購買的針孔密錄器放置派出所1樓及2樓廁所內的衛生紙捲筒架內或垃圾桶內,涉用以隨機竊錄女同事上廁所時的樣貌,包含拍到容貌、身體隱私部位等性影像。
另一方面,黄男因對女同事A女有好感,涉將A女放置在辦公桌上的住處備份鑰匙加以備份,於109年10月間持備份鑰匙進入女方租屋處,並將針孔密錄器放在廁所的排風口後離開,約攝錄2天至5天後,再侵入租屋處取回,因此涉竊錄女方盥洗、如廁、沐浴等影片。
黃男另在其住處的廁所放置針孔密錄器,趁邀請同學、同事或友人到住處作客之際,涉竊錄對方如廁等影片。
起訴書指出,黃男在107年至108年間起,陸續自網路下載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並儲存在行動硬碟及電腦中,且他也是「創意私房」網站的會員,涉從「創意私房」網站分別購買未成年少女自拍的性影像。
黃男辯稱,62個性影像及他在110年間自「創意私房」下載的兒少性影像,均在111年間刪除,另有2部性影像是日本A片,不是未成年人等語。
檢方查證認為,62個性影像被刪除的檔案,經數位鑑識加以還原,未有刪除日期及時間紀錄;至於「創意私房」下載的兒少性影像未經扣案,因此無法認定他持有的時間。(編輯:戴光育)11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