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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汽燃費擬改公路養護費 交通部:電動車2030年開徵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12日電)民進黨立委李昆澤等人提案修法,考量電動車成長,現行使用汽車燃料使用費,應正名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交通部次長陳彥伯說,支持正名,已請運研所通盤檢討徵收規範及配套,預計2026年報告出爐,規劃2030年開徵。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公路法修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停車場法第4條修正草案,針對立委提案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改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陳彥伯做上述表示。

李昆澤表示,汽燃費目前是依照高公路法第27條徵收,以車輛cc數計算,每年徵收約新台幣500億元,分配至中央、地方、國道基金。依據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4條,電動車在免徵範圍內,然而電動車比例越來越高,2018年電動車(汽機車)約20萬輛,燃油汽機車是2155萬輛,至今年3月為止,電動車提升到88萬輛,燃油車則是2191萬輛,電動車成長趨勢明顯。

李昆澤說,汽燃費使用本質是道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因此費用必須充足,徵收對象以實際使用路用車,收費應有公平性。徵收方式有隨車、隨油及隨里程徵收,他詢問陳彥伯3種方式的優缺點。

陳彥伯說,隨車徵收比較簡單,強調cc數跟車種,民眾比較能接受,目前新加坡、日本、歐盟採用隨車徵收。隨油徵收能反映車輛實際使用狀況,用多少徵收多少,缺點是有些是用油不用路,比方小型工程使用、提桶加油,之後要退費會產生困擾。

陳彥伯表示,隨著電動車持續增加,若採現行免徵,到2030年會減徵將近36億元。

至於隨里程徵收,李昆澤說,比較能實際反映道路使用情形,避免電動車趨勢所造成的影響,也較能適用各種能源車輛。

陳彥伯表示,隨里程徵收,走多少收多少,反映公平性,但缺點在如何記錄里程技術,普及性及可能篡改,例如碼錶登錄有改表疑慮,無法有效建立防弊機制。目前多數國家,包括新加玻、日本、歐盟採取隨車徵收。

對於立委提案,建議將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名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陳彥伯表示,交通部是支持的。對於隨車、隨油或隨里程的徵收方式,他強調,汽燃費徵收要考慮到公平、收費整體來源,及民眾能夠負擔等3個面向。

陳彥伯表示,目前已請運研所研究,預估2026年提出研究報告。至於電動車部分,因應淨零轉型政策,還是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隨著電動車數量越來越多,減徵會影響道路的養護費用,規劃2030年研議恢復開徵。(編輯:萬淑彰)1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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