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3日電)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涉吸金與受中國指示介選等案,其家屬11日發現疑失聯報警。最高檢察署今天說,重大經濟罪犯徐少東未依法院裁定於12日向派出所報到,已責請雄檢儘速查明。
最高檢察署新聞資料指出,徐少東犯銀行法的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未扣案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19億餘元,經台灣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於民國113年7月9日判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1億元,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新聞資料指出,徐少東經高雄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4000萬元交保,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每週一向自強路派出所報到一次等遵守事項。
新聞資料表示,因徐少東於今年5月12日未向派出所報到,雄檢隨即指派檢察官指揮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徐少東未報到緣由、行蹤,通知有關單位加強限制出境及出海等境管措施,並通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及註銷護照,以防徐少東潛逃海外。
最高檢察署指出,近期接連發生重大經濟罪犯如涉犯證券交易法的證券炒手鍾文智、徐少東等人,於諭知交保停止羈押後,未同時施以科技設備監控,導致脫逃,呼籲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避免被告脫逃。
最高檢察署呼籲,徐少東應儘速到案、面對司法審判,同時籲請國人切勿藏匿徐少東或使之隱避,若涉犯刑法藏匿人犯罪,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若知悉徐少東行蹤或所在者,請踴躍提供情資,協助司法人員儘速將其拘提到案,以確保審理程序進行,維護司法威信。
徐少東為三聯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民國104年與張姓公司法律顧問買下連年虧損的某電信公司,2人接手經營後仍虧損,便共同設計吸金制度。
另外,徐少東被控受中國指示介入總統大選、在台發展組織,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國家安全法及反滲透法等罪,多起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編輯:張銘坤)11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