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13日電)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受關注。衛福部陸續提出增加全日托保母訪視頻率、出養評估歸地方政府等改善措施,社家署今天表示,已補助地方居托中心改善人力助訪視,收出養相關辦法修法盼6月上路。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保母劉彩萱於民國112年8月間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剴剴」,涉與胞妹劉若琳於同年9月至12月對剴剴施以凌虐、妨害自由與傷害等;剴剴同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傷重送醫不治;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可上訴。
此案去年爆出後,震驚社會。衛生福利部當時提出多項精進作為,其中包含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評估;強化兒少保護、兒少照顧專業人員的兒少發展與兒虐辨識知能,並納入常態性教育訓練;對於被安置兒少及提供全日托保母,研商提升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等。
其中「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原規定,居家保母初次收托兒童訪視頻率為1年4次,且首次訪視必須在收托1個月內。衛福部已於去年修法,3歲以下全日托嬰幼兒及出養、發展遲緩與家外安置童,以及長期收托數較多、有不當對待等情況保母,將提升訪視頻率至1年6次。
衛福部並於去年修訂完成「直轄市、縣(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工作指引」,針對包括訪視原則、分級訪視及觀察重點等,給予一致性標準;內容並涵蓋不預約訪視、不同時段訪視、親見收托兒童、如未親見收托兒童後續因應等層面。
至於「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則已完成修正草案預告,未來機構僅進行收養媒合,出養評估回歸地方政府,並增列社工須受兒虐辨識在職課程。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目前已完成預告,正由法律專家給予文字修正相關建議,將於近期交由衛福部法規會審議,並希望最快可在今年6月正式上路;不過出養評估由地方政府執行部分,行政作業上自去年起就已改採新制。
兒虐辨識列入社工訓練部分,張美美指出,去年已啟動訓練,並將列入社工常態性訓練課程;兒虐辨識相關觀察重點,包含兒童要觀察什麼、保母要觀察什麼,也已於去年提供給各地方政府。
而居家訪視增加頻率,曾引發是否造成訪視人員負荷過重的討論。張美美表示,已自去年10月起,補助地方政府的居托中心行政人力共102人,讓行政工作由行政人員處理,訪視輔導員做專業的訪視輔導工作,以改善訪視輔導員工作負荷。(編輯:張雅淨)11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