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2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舉行媒體議價制度立法公聽會,數發部、NCC透過書面報告,皆支持新聞有價。數發部表示,將扮演溝通平台角色,促進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間的對話與合作,並持續鼓勵並支持新聞產業探索多元發展路徑。
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統計,2012至2023年,台灣數位廣告從新台幣116億元增至610億元,傳統媒體廣告從425億元降至210億元。台灣新聞產學界、專業團體與學生等逾百人串聯發起「拒絕平台剝削、搶救新聞產業」連署聲明,呼籲政府正視平台挪用媒體內容、不當取利的結構性問題,推動制度改革,透過立法強制議價與設立新聞基金雙軌方式,為新聞與民主尋求出路。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舉行「我國媒體議價制度立法」公聽會,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黃彥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崇樹等人與會。
數發部書面報告表示,堅定支持「新聞有價」。鑒於著作鄰接權與強制議價權的相關立法均面臨不同機會、風險與挑戰,考量國際情勢變動、AI新興科技應用,以及網路非主流媒體的普及等挑戰,數發部將廣納建言,跨部會共同研議相關措施,凝聚共識,增進多元媒體環境。
數發部表示,將扮演溝通平台角色,促進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間的對話與合作,並持續鼓勵並支持新聞產業探索多元發展路徑,包括運用新興科技、促進數位轉型及發展訂閱制等新型商業模式,例如Google協助新聞業發展訂閱制的「北極星計畫」。
數發部指出,依據「國內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共榮發展協調小組」決議,為確保台灣新聞媒體的永續經營並持續產製高品質新聞,積極扮演溝通平台的角色,持續與NCC及文化部共同合作,廣納相關利害關係人意見,以進一步推動數位平台、新聞產業共榮。
NCC表示,依據電視新聞媒體業者反映,主要面臨與數位平台合作不透明、地位不對等的問題。業者認為,即便在目前數位平台的遊戲規則中獲得部分廣告分潤,但因缺乏分潤計算依據等資訊的揭露或告知,也無法有效反映意見,新聞業者在此關係處於不利地位。
文化部指出,支持新聞有價,不論採行何種措施,相關機制的設計應充分諮詢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並確保新聞媒體之獨立性、不受不當干預。NCC將配合行政院跨部會小組分工,參與政策研議討論,並持續蒐集、反映產業界訴求,共同建構健全的新聞媒體生態。(編輯:萬淑彰)11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