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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壽險業平順接軌IFRS17 金管會提3大暫行措施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2日電】新台幣5月強升拖累壽險業獲利,為幫助業者明年順利接軌IFRS17,金管會今天宣布3大暫行措施,一為資本適足率匯率採均價制度,二為放寬保單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但業者獲利需強制提存外匯準備金,三為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過渡措施申請標準,最後補考時間為9月底。

新台幣5月強勢升值2.088元,壽險業出現匯兌損失衝擊獲利,六大壽險5月更罕見大虧近新台幣350億元。因應近期國際金融情勢亂流,金管會請保發中心研擬措施,協助業者明年順利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公報保險合約(IFRS17)及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金管會昨天下午邀保發中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壽險公會與業者研商,外界關注開會結論。

金管會保險局局長王麗惠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宣布採取3大暫行措施,預計6月底前完成法令修正與發布。

第1,資本適足率匯率採均價制度部分,比照現行股票採半年均價評價的方式,匯率均價基礎計算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不過,適用範圍以受匯市短期波動導致壽險業未及調整避險策略的既有金融資產為原則,排除外幣現金及外幣存款等資產。

媒體關注採用匯率均價對資本適足率影響有多大,保發中心總經理詹芳書表示,以5月底計算,單點跟回推過去半年均價有7%左右匯差,大概是2元,但對資本適足率影響要看公司規模、具體時間點等。由於業者很容易把新台幣換成美元,為避免監理套利,因此排除外幣現金與外幣存款。

第2,調整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提高特定保險商品責任準備金計算彈性。王麗惠指出,包括提高計算責任準備金利率最高以1碼為限,採取更接近目前國人死亡率狀況的「台灣壽險業第六回經驗生命表」,但也強調,調整後的責任準備金不得低於保單價值準備金,以確保保戶權益。

所謂責任準備金是過去保險業者發行保單後,為承擔未到期的責任,會從保費收入中另外提一筆資金,過去業者提責任準備金較為保守,金管會因此適度調整。提高責任準備金利率後,意味保險業者不用提那麼多責任準備金。

不過,保險業者若要適用調整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的措施,後續要檢具文件向金管會申請備查後適用。

王麗惠補充,業者要搭配其他強化經營體質措施,包括今年底業者稅前盈餘的3成須強制提存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也就是「賺10元須提存3元進入外匯準備金」,也要提出強化經營韌性調整方案,金管會後續也會跟業者個別討論。

第3,有關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過渡措施申請標準部分採取差異化監理要求。王麗惠表示,保險業者可以8月底出來的半年報來做申請,但如果6月底的的資本適足率未達標準,業者最後補考期限是用第3季財報來檢視9月30日的資本適足率,「補考機會只有一次」。

媒體關注有業者認為相關措施恐導致寅吃卯糧,憂心無法抵禦未來危機,王麗惠指出,國際金融情勢變化確實不確定性很高,暫行措施是希望讓業者不要因為短期波動,影響明年接軌的準備工作,主要宗旨還是希望公司長期強化經營韌性。(編輯:張均懋)1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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