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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難教父涉偽造證書授課 北院判刑2年緩刑5年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2日電)前內政部消防署急流救生訓練班外聘教官葉泰興,涉嫌偽造IRIA國際證書開課授證,獲利近新台幣340萬元;北院日前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判處葉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葉男與妻子劉姓女子,明知葉男僅具三級救生員(Rescue3)資格,且未獲得國際救援教練協會(IRIA)授權,卻自民國98年至108年間,藉受聘撰寫消防署急流救生訓練教材之便,偽造IRIA證書,盜用名義開課授證。

葉男、劉女佯稱是IRIA台灣辦公室秘書長,取得消防署及花蓮縣、雲林縣、台東縣、彰化縣消防局信任,使其編列預算供開班授課,期間發出2065張假證書,每張收費新台幣800元到6432元不等,總計獲利近340萬元。案經消防署告發,並終止合作,全案曝光。

北院考量,葉男與劉女均坦承犯行,具有悔意,且已繳回犯罪所得,2人均無前科,分別判處葉男2年徒刑,劉女1年11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並均宣告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另,葉男、劉女各須支付公庫45萬元、35萬元,並均須提供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本件可上訴。

此外,監察院109年間認定,消防署未善盡查證葉男急流救生指導教練的責任,使葉男牟取不法利益,損及政府名譽及施政形象,已提案通過糾正消防署。(編輯:方沛清)11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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