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張雄風台北14日電)觀光署即日起放寬外籍實習生來台從事旅宿業規定,原本僅限定旅宿、餐飲或觀光科系學生來台,新增運動休閒、管理、華語或英語相關科系學生可申請來台從事旅宿業,可望舒緩旅宿業勞務壓力。
交通部觀光署日前公告修正「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並從即日生效。
根據修正要點內容,這次修正有3大重點,包含擴大學生科系資格、調整申請應備文件以及加強實習單位管理義務。
觀光署說,過去僅開放旅宿、餐飲或觀光科系學生來台,但因應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接待國際旅客的需求,加強攬才功能,因此即日起新增運動休閒、管理、華語或英語相關科系學生都可申請來台從事旅宿業。
觀光署說,為避免外籍人士假冒學生身分藉由實習管道來台打工,因此規定就讀學校應列入教育部就外國大專校院所彙集並經公告的參考名冊中,且至少須完成1學期學業者才能申請,若未列入參考名冊者,則應該是該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的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觀光署說,根據統計,今年元旦起已經有700名學生依照要點申請來台,但申請者後續仍必須經過外交部面談同意後才能來台。
另外,為了保障外籍實習生來台權利,要點新增要求實習單位在外籍實習生來台實習期間,應投保適當保險,如果有文件虛偽不實、未按照實習計畫執行、實習生有行蹤不明或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活動情形等,觀光署可撤銷或廢止實習核准函,並視情節輕重,於3個月至2年內不予受理實習單位申請外國籍學生來台實習。
根據觀光署統計,目前旅宿的人力缺口約5000至6000人,放寬外籍實習生來台從事旅宿業要點後,可望舒緩旅宿業勞務壓力。
勞動部表示,此方案屬於「實習」,而非來台灣工作,不屬於勞動部的法規處理範圍。
勞動部指出,就目前外籍生來台從事旅宿業工作有兩大要點,一是具備相關科系(如餐飲、觀光)畢業生的資格;若非相關科系,則需要受過80小時的訓練。
勞動部說,目前正在預告草案,未來允許僑外學生若曾在企業內部(例如旅館業)接受過該企業自行辦理的訓練課程,並取得訓練證明,也可申請從事旅館相關工作。(編輯:李亨山)114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