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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黃春棋閒聊「腰果好吃」 不服懲罰興訟敗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判處死刑定讞逾25年的黃春棋,是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他去年在看守所違規,回答不同舍房者「腰果比較好吃」,不服所方懲罰移入違規舍等,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日前判他敗訴。

男子黃春棋、陳憶隆於民國84年犯下綁架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同案被告徐自強獲再審無罪確定;黃春棋、陳憶隆於89年4月27日遭判死刑確定,是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判決指出,黃春棋收容於台北看守所某舍5號房,他於113年1月18日晚間6時35分起至38分許,在其舍房內透過瞻視孔與6號房及42號房的收容人相互交談及傳遞訊息。

判決書指出,看守所認定構成違規行為,依監獄行刑法等規定,做出原處分,對黃春棋施以「警告、停止接受送入飲食5日、停止使用自費購買非日常生活必需品11日、移入違規舍22日」懲罰,經執行完畢,黃春棋不服提起申訴遭駁回後,提起本件行政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原處分違法。

黃春棋主張,當天是對方透過瞻視孔詢問他「什麼年貨比較好吃」,他念及同學情誼而回答「腰果比較好吃,但1顆要1塊錢」等語,其實應算他自身聊天行為,與懲罰基準表規定的「規避戒護」無關,應不構成妨害監獄秩序,而且本案情節輕微,應無施予行政罰的必要。

地方行政訴訟庭審理後認定,黃春棋在看守所收容房舍內,透過舍房瞻視孔對他房舍收容人自行傳遞訊息,看守所依照懲罰基準表規定的範圍,做出原處分的懲罰,並無違誤,本件黃春棋主張無理由,日前判決敗訴。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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