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邱祖胤台北15日電)為落實國家對於文化創作的鼓勵與支持,文化部今天宣布,將擴大試辦第2階段公共出借權,從原來的2間國立圖書館,擴大至6都300間圖書館適用,為期3年。
根據文化部發布新聞稿,第2階段公共出借權將以「簡化申請流程」、「擴大試辦範圍至6都」、「譯者納入發放對象」進行,期盼大幅增加補償酬金發放金額。
新聞稿指出,文化部及教育部自民國109年啟動第1階段的試辦計畫,涵蓋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台灣圖書館2所國立級公共圖書館,經參考試辦成效及出版各界意見後,提出第二階段試辦計畫,並調整整體機制。
文化部說明,第2階段試辦將由文化部負責制度設計及發放補償酬金,教育部協力提供國家圖書館圖書出版國際標準書號(ISBN)系統介接及圖書館借閱次數統計,簡化整體申請流程,且同一書目於試辦期間僅須登記1次,不須逐年登記。
試辦範圍也將從原來2間國立圖書館,擴大至6都、共計超過300間的公共圖書館,並且將譯者納入發放對象,預計將使補償金發放金額大幅成長,增加政府對創作者的支持力度
第2階段公共出借權試辦計畫自即日起,開放出版者及著作人線上申請,文化部也將陸續辦理線上說明會,說明整體政策規劃及系統操作流程。
出版者及著作人只要在今年10月15日前完成線上登記,就可以在11月底前領到第一批補償酬金。說明會報名及補償酬金登記方式可參閱「公共出借權登記系統https://plr.moc.gov.tw/,或洽(03)560-1325。(編輯:李亨山)114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