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提訊柯文哲等被告,並傳喚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釐清沈慶京指示匯款210萬元過程,以及柯文哲「工作簿」上的數字是否為金錢款項。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沈慶京被控為圖謀京華城土地永久享有12萬餘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涉嫌指示朱亞虎、張志澄與陳俊源協調,並找陳俊源等7名人頭各匯款新台幣30萬元佯為捐贈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實為交付賄款給柯文哲。陳俊源坦承犯行,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須向公庫支付120萬元。
北院今天上午以證人身分傳喚陳俊源到庭,由檢辯交互詰問。
另外,檢方自柯文哲住處查扣行動硬碟,內有資料夾及「工作簿」檔案,其中第12列「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據此被檢方認定為柯文哲於京華城案涉收賄的證據之一。
工作簿內容也包括,「2022/10/1、王令麟、500、高虹安、經理人邱佩琳」等內容。檢方偵查時曾傳喚王令麟作證。王證稱,邱佩琳(現為基隆市副市長)曾向他說,民眾黨沒錢、沒人,希望他可以幫忙捐款。北院下午將傳喚王令麟作證。
由於柯文哲等4人羈押期限將於8月1日到期,北院15日召開柯文哲、應曉薇、李文宗延押庭,預計7月底前做出裁定。沈慶京目前仍戒護就醫,在台大醫院住院。
沈慶京10日透過律師當庭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北院11日裁定沈慶京出具新台幣1億元現金,以及覓得具有相當資力之人出具2億元保證書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法官並要求沈慶京配戴電子腳鐐及個案手機。不過,北院迄今尚未收到沈慶京辦妥交保程序的通知。(編輯:龍柏安)114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