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大罷免政治

罷免喊告急涉違規?中選會:若有檢舉依法調查處理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6日電)首波罷免案7月26日投票,自今天起至投票截止前不得散布、評論罷免民調。針對若喊告急或搶救是否違反散布民調規定,中選會表示,無法一概而論,這涉及具體個案的認定問題,若有檢舉案件,須依法調查處理。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天上午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考察「台北市中山區公所7月26日罷免案投開票所規劃情形」並接受媒體聯訪。

媒體詢問,若政治人物闡述「預估會掉幾席」、「幾席危險」、「告急」等字眼是否會違反選罷法規定。

李進勇說,從今天開始進入罷免活動期間,自今天0時起就不能發布、轉述、引用各種民調,選委會在每次投票結束後,都會受理案件並依法裁罰,大家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

媒體追問,講出「告急」是否不行。李進勇說,法律規定很清楚,即便具有民調外觀,嚴格來說,「不是跟學理上所謂的這個民調有若干的差距,但是在我們實務上就個案認定,還是會認為它是有違反規定的」。

針對「會掉幾席」、「幾席危險」或「投票率還缺多少」等語句是否違規。李進勇說,針對個案會做具體事實的認定。

中選會則透過訊息補充,政黨及任何人自投票日前10天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罷免民意調查及其他各式具民調外觀的資料。違者,依公職選罷法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是政黨、罷免案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說,公職選罷法相關規定,主要是在維護投票人在民調禁制期與投票日當天,得以保持冷靜理性自主,且不受外界任意干擾的環境與空間,尤其是罷免與選舉相關宣傳,就罷免正反雙方而言又未必相同,因此請民眾遵守規定。

中選會表示,至於有媒體報導不可以喊告急或搶救等,顯然已誤解罷免民調相關規範及選務機關的完全說明,因此必須嚴正澄清,具體個案是否屬於民調、或只屬自行推估、是否違法等,沒辦法一概而論,這涉及具體個案的認定問題,因此若有檢舉案件,須依法調查處理。

此外,媒體詢問針對這次罷免投票是否有許多地方不願意出借投票場地。李進勇說,沒有接到很多地方反映,但當然無法完全與往年相同,這在往年也是如此,例如有些民房所有人無法出借,又像今年8月23日許多宮廟要舉行法會無法出借等,這種更動情形都是極少數,希望大家多利用投開票所查詢網站,投票通知單也都會有詳細地址。(編輯:翟思嘉)1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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