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1日電)台中北屯區一處社區地下室機械車位,前天發生男童遭夾致死案。台中市府昨天會同技師到場勘查,發現案發機械停車設備未領有使用許可證,除張貼勒令停用告示,並依法開罰。
台中市府今天透過文字稿表示,北屯區一處大樓停車場,19日晚間機械停車位造成1人死亡,台中市都市發展局昨天派員並偕同技師現場勘查。
市府表示,案發建築物領有使用執照,依核准竣工圖說地下設有機械停車設備,及地上一層升降平台,但案發機械停車設備未領有使用許可證。
案經都發局及機械停車相關安全檢查協會技師配合至現場完成勘查,並張貼勒令停止使用告示,後續將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及使用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及補領使用許可證,並經檢查機構及保養廠商重新確認安全無虞後,才能恢復使用。
市府呼籲,機械停車設備除自主保養檢查外,每年也要定期換證,並將許可證張貼於設備處所,以維護公共安全。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19日晚間6時多獲報,北屯區北平路三段一處社區地下室機械車位,發生1歲男童遭機械車位夾傷事件,男童送醫後不治。
檢警調查,男童與家長當時站在車位上,疑因另名車主未發現有人在車位操作範圍內,誤啟設備,導致意外發生,全案確切肇因檢警正調查釐清。(編輯:陳仁華)114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