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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巿府鼓勵店家更新特色招牌 示範計畫區全額補助

2025/7/27 14:21(7/27 14:51 更新)


為改造舊市區街景,桃園市都發局優先選定桃園區中正路、博愛路一定範圍內店家,鼓勵招牌更換並給予全額補助,公告日起2年內申請店家最高補助新台幣15萬元。(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傳真 114年7月27日
為改造舊市區街景,桃園市都發局優先選定桃園區中正路、博愛路一定範圍內店家,鼓勵招牌更換並給予全額補助,公告日起2年內申請店家最高補助新台幣15萬元。(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傳真 114年7月27日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7日電)桃園市都發局今天表示,為改造舊市區街景招牌缺乏特色,優先選定桃園區中正路、博愛路一定範圍內店家,鼓勵招牌更換並給予全額補助,公告日起2年內申請店家最高補助15萬元。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發布新聞稿表示,推動舊城美學導入,15日已公告「桃園市舊市區人本示範街區招牌廣告補助計畫」,並擇定桃園區中正路(中山路到成功路段)為優先示範區,搭配景福宮人本環境計畫、店家立面拉皮階段成果,鼓勵店家將舊式大且單一招牌汰換成精巧特色招牌,縮小街區招牌廣告讓整體視覺更寬廣。

都發局說明,示範區內店面招牌補助每門牌號可製作2面招牌,一面為浮(貼)掛於店家建物牆面的招牌,另一面則為側懸式招牌,不同樓層店家可分開申請,估計近百戶店家可受惠。

都發局表示,為了讓店家更了解補助及招牌廣告物尺寸設計,特別安排輔導團隊供店家諮詢,也會協助設計招牌,申請補助並取得廣告許可,市府委託的輔導團會逐一拜會店家。

都發局說明,補助經費包含招牌設計及製作費用,公告日起2年內(至民國116年7月14日止)提出申請店家,市府全額補助,至多可申請新台幣15萬元,第3年起補助經費逐年遞減,第3年補助75%、第4年僅補助一半,公告後的第5年不再補助。

都發局長江南志指出,桃園舊市區市容景觀長期遭詬病,市府從去年起對桃園站前人文生活環境投入改善工程,盼民間也加入改造舊市區生活環境空間,這次再加碼特色店招輔導計畫,希望店家可思考打造特色櫥窗。

江南志表示,市府先以補助鼓勵舊市區招牌符合法規,同時滾動檢討違規招牌管制手段,未來也會安排拆除長期影響市容的廣告招牌。(編輯:張雅淨)11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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