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金管會:開放無流通在外權證可申請提前下市

2025/8/4 10:55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4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如果權證自初次上市或上櫃2個月起至到期日前2個月止,如無流通在外發行單位且最新履約價格達到價內或價外20%以上者等3項條件同時符合者,權證可申請提前下市或下櫃,避免投資人誤買流動性不足的權證遭受損失。

為因應金融市場發展需求,金管會持續透過「金融行動創新法規調適平台」廣納外界建議。經學界及業界委員提出開放無流通在外權證可申請提前下市的意見,由證交所、櫃買中心與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共同研擬開放權證提前下市機制與配套措施。

金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針對權證自初次上市或上櫃2個月起至到期日前2個月止,如無流通在外發行單位且最新履約價格達到價內或價外20%以上者等3項條件同時符合者,發行人得申請權證提前下市或下櫃。

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已提報相關規章修正草案,經金管會同意備查,2單位電腦系統調整後公告實施。

金管會指出,開放權證提前下市或下櫃機制,可避免投資人誤買流動性不足權證,導致投資人遭受損失,並可避免發行人將資源配置在無效率商品,以提升市場資源配置效益,進一步健全權證市場的長遠發展。(編輯:潘羿菁)1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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