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5 09:27(8/5 09:43 更新)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5日電)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強制性交未遂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現由二審審理。此外,他另被控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罪等部分,經高檢署2度發回續查,士檢今天依法提起公訴。
全案起於,1名女子於民國112年間在臉書指控遭NONO伸狼爪,後續多名女子提起告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另3名告訴人指控被NONO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的部分,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3名告訴人中有2人不服,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高檢署把案件發回北檢續查,由於管轄權問題,北檢陳報高檢署核轉士檢偵辦。
士檢仍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告訴人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再度發回士檢續查。案經偵辦數月,今天士林地檢署提起公訴。(編輯:張雅淨)11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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