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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後復建標準 嘉義修繕補助措施比照台南

2025/8/6 19:56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6日電)行政院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今天在嘉義縣舉辦工作會議,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表示,嘉義地區各項住宅修繕與拆除措施,將全面比照台南市標準辦理,協助災民早日復原家園。

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下午在嘉義縣舉辦114年7月颱風豪雨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第4次工作會議(雲嘉地區),由指揮所指揮官陳金德主持,與嘉義縣長翁章梁、民進黨籍立委蔡易餘共同宣布,嘉義地區各項住宅修繕與拆除措施,將全面比照台南市標準辦理。

嘉義縣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縣府施行「嘉義縣政府丹娜絲風災住屋毀損慰助金實施計畫」,受損面積20平方公尺以下慰助新台幣5000元、20至100平方公尺以下5萬元、100平方公尺以上10萬元,已劃分鄉鎮責任區,縣府每日追蹤公所審查進度。

陳金德透過新聞稿表示,低收入與中低收入家庭的弱勢戶,其受損民宅修繕經費由政府全額負擔。若受災住宅需全面拆除,不論是弱勢戶或一般戶,只要在9月底前經政府媒合工班完成拆除,所需費用由政府全額支應,確保民眾在重建過程無後顧之憂。

陳金德說,嘉義一般戶的修繕補助,須在8月31日前與政府媒合廠商簽約,即可申請2萬元尾款補助。尚未拆除的住戶,若願意自行雇工並在9月底前完成拆除作業,也可比照申請2萬元的拆除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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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章梁表示,針對嘉義縣災損,中央將協助地方完成復原工作,縣府將與中央前進指揮所保持聯繫,強化重建與關懷工作。

嘉義縣政府表示,縣府已於8月4日召集18鄉鎮市公所召開「丹娜絲風災住宅受損復原施工廠商媒合執行計畫會議」,規劃各地責任區分工與協助機制,透過鄉鎮市公所第一線掌握住戶受災情形、修繕或拆除意願及弱勢資格認定等資訊。(編輯:黃世雅)11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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