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7 09:35(8/7 09:58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7日電)嘉義縣黃姓女子昨天因金錢問題涉嫌持刀刺死莊姓丈夫,警依殺人罪嫌移送,黃女坦承犯行,但答辯是基於正當防衛,檢方複訊後聲押,嘉院認黃女有湮滅證據行為,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表示,黃女坦承有殺人犯行,但仍答辯其所為基於正當防衛;審酌黃女涉及殺人重罪,且其事後有湮滅證據行為。相關證據雖已扣案,但黃女既有正當防衛答辯,而案發當時情形仍待調查。考量黃女所犯情節重大,羈押並不違反比例原則,且為後續偵查必要,因此裁定羈押並禁見及通信。
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表示,昨天凌晨據報水上鄉三和村一處民宅有民眾需急難救助,警員到場發現36歲莊男倒臥在3樓房間內地上,身上有刀傷,現場血跡斑斑,嫌疑人為莊男30歲的妻子黃女、呆坐在一旁,而莊男立即由救護車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警方表示,莊男、黃女2人育有的7歲、5歲及2歲兒子,已先被家人帶至1樓,疑似凶刀水果刀則被丟在1樓客廳地上。莊男身上有多處刀傷,且胸前及背部有多處穿刺傷,警訊後,全案依殺人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警指出,莊男、黃女夫婦自民國108年至113年常因細故爭吵,曾向警方報案並互控家暴,在108年間曾被列為高風險家庭,隔年就解除列管。
檢警調查,莊男、黃女以擔任外送員維持家計,不過黃女因2年前生下第3個兒子後,幾乎沒有在外送,全由莊男外送賺錢,近來莊男外送接單並不順利,2人又開始為金錢問題爭吵,昨天凌晨疑似又因為錢的問題爭吵,最後釀成憾事。
嘉義地檢署表示,檢方複訊後,認為黃女涉殺人罪嫌重大,所涉為最輕本刑有期徒刑10年以上重罪,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編輯:張雅淨)11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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