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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竹市議員陳治雄涉詐助理費 撤回上訴將解職

2025/8/13 18:43(8/13 18:50 更新)



圖為國民黨新竹市議員陳治雄。(圖取自新竹市議會網頁hsinchu-cc.gov.tw)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13日電)國民黨新竹市議員陳治雄涉詐助理費,一審遭判2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陳治雄提上訴,日前二審開庭時撤回上訴,依法將被解職。該選區僅2名議員,無須補選或遞補。

根據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書,陳治雄自民國103年12月25日至今擔任新竹市議會第9至11屆議員,趁職務機會取得戚男身分證、帳戶存摺影本等資料,由陳姓女友製作相關聘用戚男為公費助理內容。

判決書表示,薪資按月匯款新台幣4萬元至戚男帳戶,陳女再持戚男提款卡提領款項供陳治雄使用,詐得216萬724元,足生損害於新竹市議會對補助議員遴用公費助理費用管理、核銷的正確性。

判決書指出,陳姓女友與其兒子的潘姓女友,也利用陳治雄擔任議員職務機會詐欺取財,從111年5月9日起以每月4萬元薪資僱用潘女為公費助理,再由陳女提款供陳治雄使用,共詐62萬9677元。

法官審酌後指出,陳治雄坦承犯行並全數繳回犯罪所得,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將陳治雄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

陳治雄提起上訴,但日前二審開庭時,陳治雄當庭撤回上訴。他說,希望讓事件落幕,已記取教訓,後續會由女兒陳思妤繼續服務在地選民。

新竹市議會人員表示,若判刑確定,將由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解除其職務,待內政部正式通知後,市議會才會宣布解職日期。竹市西區選區共2席議員,若陳治雄遭解職,依法無須補選或遞補。(編輯:黃世雅)1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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