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18 14:40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8日電)墾管處今天表示,小灣是無核准水上摩托車海域,若有業者經營、遊客參與活動,可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針對業者開罰7萬元;遊客則罰3萬,但目前仍以勸導為主。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昨天在臉書(Facebook)發文提及,核准水上摩托車的海域為南灣、白砂、後壁湖及船帆石,其餘海域禁止,小灣沙灘也無核准水上摩托車活動,在小灣沙灘若有業者經營、遊客參與均可開罰,引發民眾熱議。
墾管處副處長陳俊山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小灣因腹地狹小,無法區分動力與非動力戲水活動,有鑑於不同活動間常造成彼此干擾,因此自民國108年起公告限制於南灣、白砂、後壁湖及船帆石4個海域可從事水上摩托車遊憩活動,其餘海域騎乘水上摩托車,一律依法可開罰。
墾管處提及,小灣水上摩托車違法營業,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對業者開罰新台幣7萬元、遊客可罰3萬元;接獲檢舉後,在7、8月皆有對業者開出罰單,考量遊客大多數不了解規定,遊客仍以勸導為主,尚未對遊客開罰。(編輯:陳仁華)1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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